东油电气青年拔尖人才基金支持计划条例
(试行)
为培养后备学术带头人,助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学院决定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基金支持计划”(一下简称“支持计划”)。“支持计划”的基本目标是:每年遴选若干素质好、水平高、潜力大的优秀青年教师,调动资源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快速发展成为学术拔尖人才。
一、 选拔原则
1、 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重点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发展潜力。通过实施支持计划,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2、 设立专门经费,对青年拔尖人才成长实行长期稳定支持;营造鼓励青年拔尖人才自由探索、潜心研究、用于创新的研究环境。
3、 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入选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必须具有很强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很好的发展势头和较大的成长空间。
二、 申请条件与评审流程
(一) 基本条件
1、 爱国敬业,素质优良,热心学院事业;
2、 服从工作安排,科研研究生工作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3、 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申请当年1月1号)以下;
4、 学术水平优秀,具有发展为学术带头人的潜质。
(二) 评审流程
1、 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业绩陈述、规划目标、所需支持等;
2、 专家评审。学院本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和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评审,向学院提出推荐意见;
3、 学院研究初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列入支持计划。
三、 支持保障任务
1、每年遴选5名左右本院青年学者加入“支持计划”。
2、 “支持计划”建设期为3年。
3、在资助期间内提供10000元提供科研经费基金。
四、 目标任务与要求
1、 申请当年为高级职称入选者的目标任务:
(1) 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中科院二区)收录期刊论文(或高于它的成果)1篇或SCI(中科院三区)收录期刊论文2篇。
(2) 入选者在资助期内以负责人身份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且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式审查。
2、 其他入选者的目标任务: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中科院三区)收录期刊论文(或高于它的成果)1篇。
(2)入选者在资助期内以负责人身份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且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式审查。
五、 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入选者进行期满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对期满完成支持计划目标的入选者,经考核验收合格,允许结题。
若入选者期满考核未能达到目标任务要求的,原则上要求入选者返还已获得科研经费。
六、 其他
凡未入选支持计划但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计划项目的满足“支持计划”申请条件的教师,学院将参照支持计划资助条例给予后补奖励(下一年优先获得“支持计划”)。
本办法解释归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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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