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9-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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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试行)

 

课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核心内容。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的实质是“评学”,即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又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重要依据。为建立健全本专业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确保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及周期
1.评价对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出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即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学科专业技术基础课程等。
2.评价周期:每学期开展一次。
二、评价机构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行院、系两级评价管理。

1.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成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学副院长负责、由各系教学副主任和主要教授构成,负责全面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院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责任人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课程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课程组负责人组织开展本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具体工作。
三、评价依据

    课程教学大纲、试卷及相关背景材料、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相关存档材料。

四、评价方法、内容
(一)评价方法
1.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是依据各类课程考核评价数据,通过一定的计算方式客观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合理性的关键在于评价的数据来源合理,针对课程目标采集考核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得出各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2.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是基于学生的各类学习表现,通过定性描述的方式来进行评价,特别是对非技术类目标的评价多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定性评价要求能够覆盖到全体学生,定性评价合理性的关键在于评价标准客观明确,评价方法可操作,及格标准能够体现课程评价目标达成的底线。
(二)评价内容
     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内容如下:
1.评价课程任务是否明确。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矩阵是否明确了课程应承担的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支撑指标点是否合理,是否与课程内容相匹配、可评价。
2.评价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是否明确,课程目标的内涵表达是否清晰、可衡量,是否准确表达出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是否对课程教学与考核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
3.课程的考核内容是否针对课程目标设计,考核内容能否体现课程目标要求的能力要素,与教学内容相匹配,考核方式是否能够实现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覆盖全体学生,具有可操作性。
4.评分标准是否针对课程目标建立,评分的标准是否有明确的等级,评分标准的表述是否客观可衡量,及格标准能否体现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
5.针对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方法是否客观有效,定量评价的数据来源是否合理,是否针对课程目标采集考核数据,定性评价的评价标准是否客观、明确。
6.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能否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结果能否反映学生学习产出的整体情况及个体差异情况,评价结果是否用于持续改进工作。
    上述评价内容主要通过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等资料支撑体现。面向产出的课程教学大纲应体现明确的课程目标,以及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之间的对应关系;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应能实现支撑课程目标的达成。
五、评价流程
    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包括课程组教师评价、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价、学生自评三个方面,评价流程见图 1。

 

 

 

 

 

 

 

 

 

 

 

 

 

 

 

 

 

 

 

 

 

 

 

1 课程目标评价示意图

(一)课程组教师评价
1.评价实施
    授课教师作为课程教学过程的组织和实施者,承担课程目标评价的直接责任。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授课教师应完成课程目标达成的自我评价。评价支撑材料有:教学大纲、教案、考试试卷、评分标准、实验报告、在线学习、课程作业等。
    授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实施教学,针对课程目标的达成设计并实施考核过程,收集课程考核资料,采用定量或定性评价的方法实施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2.评价结果分析
    授课教师通过课程评价结果判定课程目标达成的整体情况,通过对评价样本的分析,找出达成情况相对较弱的课程分目标,进而分析学生课程学习的短板,进行针对性教学改进,促使各课程分目标的达成;分析反映学生课程目标达成的个体差异情况,发现个体学生的学习困难,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促使个体学生课程目标的达成。授课教师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与改进措施,作为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依据。
(二)院(系)评价
1.评价实施
    院(系)作为二级教学单位,承担课程质量评价的管理责任,课程组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教师的自评结果进行核查,确认评价结果的合理性,核查内容包括: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程考核等资料,评价课程产出任务是否达成,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关系是否合理,可衡量;评价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合理性;依据课程考核资料,评价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评分标准的有效性,能否评价学生相关能力产出的达成。
    在此基础上,结合教学过程监控收集到的信息,完成对专业课程质量的全面评价。院(系)课程质量评价时间一般为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第一周。评价支撑材料有: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提交的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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